特殊人才补助申报办事指南
  一、受理范围
  在坦洲镇登记注册或经营纳税的企业、机构中工作,或者在坦洲镇提供独立个人劳务,符合《中山市坦洲镇人才开发目录(2017-2020)》、对坦洲镇发展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,可申请特殊人才补助。
  二、申报条件
  (一)申请人在坦洲镇登记注册或经营纳税的企业、机构中工作,或者在坦洲镇提供独立个人劳务,在坦洲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,符合《中山市坦洲镇人才开发目录(2017-2020)》。
  (二)申请人工作业绩突出,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。
  (三)申请人上年度在坦洲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,以下6个税项的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。
   1.工资、薪金所得;
   2.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;
   3.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;
   4.劳务报酬所得;
   5.稿酬所得;
   6.特许权使用费所得;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:
  1.申请人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,或申请人已与坦洲镇企业、机构解除劳动关系,或已不在坦洲镇从业或提供个人劳务,或申请人、申请事项不符合补助范围的;
  2.申请人有不依法纳税的,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,或有其他违法、违规行为的;
  3.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未及时补正的。
  三、设立依据
  《中山市坦洲镇特殊人才补助暂行办法》。
  四、扶持措施
  坦洲镇按照《中山市坦洲镇特殊人才补助暂行办法》核定其奖励金额。对于同时符合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采取“择优不重复”的原则,不再享受本办法奖励,坦洲镇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  五、实施机关
 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:中山市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。
  六、申请材料
 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机打,特殊情况需要手写的,须使用正楷字体,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、复印清晰、大小与原件相符。
  表1材料目录

     七、业务表格
《中山市坦洲镇特殊人才补助申请表》。
  八、办理时限

2018年5-6月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的补助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
  九、办理收费
  不收费。
  十、办理流程
 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:
  1.申请。申请人向中山市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。
  2.受理。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当场作出受理决定。
 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,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;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但材料不齐全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接件受理人员告知原因并要求补齐受理材料,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,否则默认为受理。
  3.审核。中山市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受理资料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加具意见并盖章。审核不通过的,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。
  4.人选公示。通过坦洲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初步人选名单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 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《特殊人才补助申报办理流程图》。
 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:无。
  备注:1.以工资薪金所得为补助依据的,仅接受以企业或机构为单位的财政补贴申请,不接受个人或委托他人申请;其他情形由个人申请,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。
  2. 申请单位对本单位全部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,确保申请资料完整、规范、符合办法规定要求后,统一提交坦洲镇特殊人才补助申报受理窗口。
  十一、办理地址
  1.窗口办理地址

2.网上办理网址
  无。
  十二、法律救济(投诉)
  1.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、网上、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。
  1) 电话: 0760-86739232。
  2) 网址: http://www.tanzhou.gov.cn/
  3) E-mail:zstzzb@163.com
  4) 邮寄地址: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410室,电话:0760-86739232。

  
附件下载:中山市坦洲镇特殊人才补助申请表.xls
附件下载:特殊人才补助申报办事指南.doc
信息来源: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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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坦洲镇特殊人才补助申请表.xlsArr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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